【遊台撞車】港男碌卡賠錢返港走數 妻子:搵咗律師處理

台灣一間租車公司,昨(12日)於fb「爆料公社」發文及貼圖,指本港一名姓鄧男子上月到台灣自駕遊時,撞毀其公司一輛價值170萬元新台幣(約44.8萬港元)的新車,一度拒絕賠償,答應賠償後卻又停止付款。

游指鄧男上月2日向其租車公司,承租一輛福士9人座新車及另一輛5人車,但當晚在宜蘭礁溪自炒,造成9人座車輛嚴重損毀,隔天要求公司再開一輛同型新車往羅東繼續行程,還說「很幸運承租德國的車系,家人平安」。

關於賠償問題,鄧男聲稱身上沒有太多錢,只能支付7000元新台幣現金,並堅持回港一次性賠款,租車公司沒有同意。「天啊!一輛價值新台幣170萬的德國9人座,被你自撞,維修費用要70萬元(約18.4萬港元),維修天數90天,造成台灣租車公司巨大的損失,就你一句沒錢就要忽悠過去。」結果雙方在萬華區派出所調解下,鄧男利用家人的信用卡「碌卡」支付25萬元新台幣賠款(約6.6萬港元),並簽下賠償協議書,承諾翌日會補回持卡人簽名及授權,惟游先生翌日早上在鄧男下榻的酒店等待,其後才知悉對方悄然退房離開。

游先生指,直至上月10日,鄧男終於從香港匯款21餘萬台幣至公司戶口,較原預計49.7萬元新台幣尚欠數千元,但他同時向銀行申請煞停25萬新台幣刷卡款項,並且封鎖微信、messenger通訊工具,拒絕溝通。

這種故意「走數」行為令游非常憤怒:「你(鄧男)丟盡了香港人的臉!一切的後果你需自負,還有我也不再作爛好人,我將按造你所簽名的租車條款向法院聲請賠償車子的損失!這將會暴增賠償費用。」又說:「這位香港人在台灣旅遊糟蹋了我們台灣人的財產,然後用詐騙的手段說家人會簽名,結果食言,回港之後就聲請止付刷卡。」游表示:「你的惡質行為我將採取法律行動,及動用所有的媒體資源《蘋果日報》,電視台等昭告天下你的所作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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