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為何大逆轉?法官判決出爐!網喊4字

高雄市2014年發生的石化氣爆案出現大逆轉,24日上午高雄高分院宣判推翻一審判決,認定只有負責工程驗收的公務人員有疏失,前陳菊市長時期的府祕書長趙建喬等人改判減刑,廠商則改判無罪。判決原因曝光,也讓不少網友直呼,「大菊為重」。

2014年7月31日晚上11點59分,高雄市凱旋、一心、三多路段因丙烯外洩導致氣爆,造成搶救的警義消、路過民眾等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

2018年5月高雄地院宣判一審,認定市府與廠商均有疏失全判刑,當年負責氣爆箱涵驗收的前高巿府祕書長趙建喬、負責驗收的副工程司楊宗仁、監工邱炳文等3人各判4年10月。榮化董事長李謀偉、大社廠長王溪州、值班組長蔡永堅、工程師沈銘修、操作領班李瑞麟、控操作員黃進銘各判4年。華運工程師陳佳亨、領班黃建發、控制室現場操作員洪光林等3人各判4年6月。

據《中時》今24日報導判決內容,二審法官認為,「箱涵包覆易燃氣體丙烯的輸送管線,造成管線鏽蝕、氣體外洩,是此案肇因。且28年來相關公務人員,時任下水道工程處幫工程司的趙建喬等3人,在監工、初驗、驗收等過程不實,導致高雄市民日夜處於危險之中,因此仍判趙建喬、楊宗仁、邱炳文3人有罪,但在考量多數被害人獲賠、市府陸續進行災後重建等補救,改輕判市府相關3人。

至於榮化、華運公司一干人等,當天值班、應變行為並無不當,非肇事主因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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