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開「你2千萬聘金的房子登記我女兒名下」不然不嫁!準新郎傻眼,網:炮仔聲都演給你看了

現代人結婚還有在收聘金嗎?

收多少你們覺得合理呢?那嫁粧呢?

日前有網友發文問大家,未婚妻說結婚後房子要登記在她的名下她才要嫁,理由是天下男人都會偷吃,這算是給她的一個保障,讓網友非常苦惱。

網友在發文提到「洨魯交往一年,有一個論及婚姻的女友,上個月她知道我爸要賣掉一棟至少1800萬的房子,當我們新婚買房的預算後,她就說房子名字要登記在她的名下,這是她爸媽堅持的,不然她就不嫁。」

女方的爸媽認為他們辛辛苦苦才把女兒養大、讓她讀到碩士畢業,所以現在給1800萬~2千萬一點都不過分。

女友本人也覺得萬一未來網友偷吃,她才有個保障,而且這也是「台灣優良疼老婆傳統習俗」。

不過網友認為這對他來說相當不公平,因為女方並沒有帶嫁妝,而且交往一年中自己完全沒有偷吃過,反而是女方的異性朋友非常多。

不過女方反駁「機車、衣服、化妝品、手機、筆電、1隻貓、1隻狗都是嫁妝。」

至於男性友人,女方則是回應「難道異性就沒有純友誼嗎?他們很多只是大哥哥、叔叔跟長輩他們都是未來職場上的貴人。」

網友們看完這篇文之後紛紛留言「幸福才是重點……為了面子與傳統...有必要犧牲下一輩的人嗎?」

「唉… 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過來人讓你們理解一下,結婚只剩保證金而不是嫁妝或聘金,雙方提出一定金額,然後簽約生活,誰贏了,保證金就是誰的」

「他爸媽養他這麼大不容易,那你爸媽養你是餵空氣?」

「誇張,我爸媽結婚,那聘金都是擺好玩的,嫁妝也擺好玩的,最後還不是選想要的留下,現金都馬各自歸還」

「登記她的名字後會被秒分手,炮仔聲都演給你看過了。」

不過也有網友給出專業建議「先結婚再買,就不受登記影響,因為夫妻財產共有。」

「你就說你爸說名字要登記在你名下,不然不給買住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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