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球鞋越來越無聊,到底是誰害的?

球鞋真的是個很神奇的存在,像時裝鞋一直以來都是精英人士的 「玩物」,但球鞋卻從來不分階層,只要你穿上它,咱們就是一類人。

從創造 「Sneaker」 這個詞彙開始,球鞋文化就已包含了各種亞文化。它這一路走來又是如何變遷,從邊緣到如今的主流舞台?

喜歡球鞋的人,骨子裡大多含有 「衝動」 因子。小到手上沒真金白銀,不吃不喝都要存錢買到一雙喜愛的球鞋,大到動手動刀,買不到乾脆就 「武力」 解決。

而這些事情不管放在哪個年代,都屢見不鮮。雖說這些過激行為不值得提倡,但從側面卻反映出了球鞋的本質,那便是球鞋文化的 「昌盛」 少不了擾亂清淨的街頭份子的 「供養」。畢竟,真正推動球鞋文化發展的,絕不是多數人的功勞,而是極少數個體

▲ 1917 年,廣告人 Henry Nelson Mckinney 創造了詞彙 「Sneaker」

「Sneaker」 這個詞彙早在 1917 年時就創造出來,但 「Sneakerhead」 卻直到 20 世紀 90 年代初才得以出現,事實上,

正是在 20 世紀 80 年代球鞋文化才得以井噴式發展

所謂的井噴式發展,在當時又是一個怎樣的情景?

直白的來說,球鞋文化在 80 年代左右成為了 Hip Hop、明星、體育、滑板、街頭的連接點

當時,消費者根本就沒有什麼選擇可言,想要穿上帆布鞋,那 Converse 的 All Star 系列便是首選,而你我都明白 All Star 系列起初用在球場上作為籃球鞋使用,而後打入滑板領域,從而成為滑板鞋經典鞋款。從這一點來看,Converse 首先點燃球鞋文化擴張的導火線,但影響力還不夠大。

真正引起規模化效應的,還得屬名人上腳的——Nike Air Jordan 1。

1984 年,第一款 Air Jordan 誕生,因為有著 Michael Jordan 的加持,這雙球鞋在 1985 年的銷售額達到了 1.3 億美元

不過有意思的是,當初這雙 Air Jordan 一經亮相便上了 NBA 總裁 David Stern 的黑名單,其中原因是,設計當中並沒有加入足夠的白色元素

就算是面臨著 5000 美元的罰款,Nike 也甘願掏出,此舉造成了 Air Jordan 1 極高的話題性和搶購熱潮,

同時漸漸的也成為 Hip Hop 領域最為熱衷的球鞋之一。從球場到街頭,Air Jordan 最偉大的不是在於它的銷售額,而是成為街頭文化不可忽視的存在

Nike 善於用名人來製造話題,另一邊的 adidas 也不甘示弱,同樣在 1980 年的中期,Run DMC 發行了熱門單曲 《My adidas》,在舉辦演唱會之前,鼓勵 16000 萬名粉絲手拿著 adidas 球鞋揮舞,各位想想看,演唱會現場粉絲拿的不是螢光棒,而是清一色的球鞋,這種體驗應該會很其妙吧。

另外,Run DMC 對 adidas 的喜愛,以及個人的穿著,讓他們簽下了 adidas 首張百萬合約,從這一刻開始嘻哈文化成為了主流,而那些饒舌歌手的穿搭方式也成為了主流,更重要的是亞文化當中的球鞋文化也隨之登上了主流的舞台。

▲ Run DMC

當然,球鞋文化的發展,絕對不僅僅是 Michael Jordan、Run DMC 等這些人的功勞,包括一同發展的嘻哈文化、滑板文化都能看到球鞋文化的身影,正是它們集結在一起,才得以造成如今共贏的局面。

奇怪的是,儘管如今的球鞋文化、Hip Hop、滑板文化風行,但與過去比較,卻少了一股 「狠勁」 和 「突破」。所謂的限量實則並不限量,所謂的 Sneakerhead 也並不是 Snekerhead,如今,我們更願意做一位 「被投食」 者,只要是狠貨,我們就去悶頭搶,但你是真正的熱愛嗎?捫心自問一下。

所以,現如今到底又是哪出問題的呢?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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